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等8個部門開展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3]6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輸油氣管道被非法占壓情況和整治意見的通知》(發改能源[2004]27號)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安全監管部門做了大量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仍有一些地方清理占壓工作至今無明顯進展,大量違法違章建筑物占壓輸油氣管道問題尚未解決。為切實保障輸油氣管道的運行安全,進一步做好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公安部等10個部門于2004年7月1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進一步開展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04]177號),對整治范圍內的15個地區開展專項行動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特別強調要加大清理輸油氣管道占壓物的工作力度,消除管道安全運行隱患。為此,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以下要求,積極開展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2004年經國務院同意下發的《進一步開展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提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把清理占壓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對本地區的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負起責任。要堅決破除地方保護主義,保證管道占壓清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提高認識,抓好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保障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的重要意義,提高對清理占壓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依據《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辦發[2003]67號文件精神,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扎扎實實地做好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責任制,既要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又要堅持清理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確保清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點。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國辦發[2003]67號和發改能源[2004]27號文件中明確的任務和措施,組織好占壓清理工作。要摸清底數,制定針對性強又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進行梳理,明確主攻方向,區分輕重緩急,有計劃、分步驟地解決輸油氣管道占壓問題,消除隱患。特別是危險程度較大的占壓問題,如直接占壓的人員密集場所(學校、幼兒園、醫院、大型商店等)、居民樓和易燃易爆場所等建(構)筑設施,要集中力量,優先解決。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報請地方政府積極采取措施,加強監控,防止發生重大事故。
四、建立預防機制,防止新的占壓。各地要建立預防機制,理順項目審批程序。一是督促地方政府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批新的建設項目時,與管道企業核實在役管道具體分布情況,根據輸油氣管道實際位置,依據有關規定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在項目審批時就造成新的占壓問題;對油氣田及管道企業報告的新發生占壓情況,要及時協調,予以制止和清理。二是督促各油氣田及管道企業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和協調,創造良好的合作氛圍,及時將輸油氣管道實測圖提供給有關建設規劃部門,便于規劃部門合理規劃用地。
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油氣田和管道企業,加強對管道沿線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教育和引導群眾充分認識占壓輸油氣管道的危害性,增強法制觀念,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清理占壓行動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六、加強防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督促各油氣田及管道企業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標志、警示標識的設置,對投產時間長、占壓情況嚴重和存在重大隱患的管線要加強檢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防止因泄漏引發事故,并制定管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得到及時控制。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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