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主任孫佑海,6月17日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產業化論壇上透露,處于緊張制定中的《循環經濟法》,預計明年8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計劃明年底出臺。
孫佑海說,《循環經濟法》將體現減量化、再使用和再循環原則。一方面,生產過程中的廢氣、廢渣、煤矸石要再利用;另一方面,產品報廢后,進行拆解再循環利用,如把電子器件、家電進行再利用等。
對于當前社會比較關注的枯竭礦山問題,該法也將有所規范。
據孫佑海介紹,目前《循環經濟法》法律草案還不成熟,需要進一步討論修改。在初步的法律草案輪廓中,《循環經濟法》將包括九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循環經濟的發展規劃,二是鼓勵全社會綠色消費的制度,三是產品利用回收的制度,四是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制度,五是鼓勵相關中介組織參與循環經濟的發展制度,六是鼓勵公眾參與的制度,七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職責,八是要求重點企業和重點污染企業必須實行循環經濟,九是循環經濟的支撐和框架的組成制度。
據悉,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安排,當前正在抓緊制定、修訂的有關法律法規包括:修改《節約能源法》、《煤炭法》、《電力法》,制定節約用水、節約原材料、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節約石油、建筑節能、墻體材料革新、包裝物和廢舊輪胎回收等的法規,制定廢舊家電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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