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設能夠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安徽省如今有了自己的地方建設標準。11月11日,安徽省住建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安徽省海綿城市規劃技術導則》(以下稱《導則》)、《安徽省海綿城市建設技術—雨水控制利用工程》(以下稱《工程》)等省工程地方建設標準,并將于2015年12月1日起實施。
全面推動海綿城市建設,安徽省走在了全國其他省市的前列。去年以來,安徽省全面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在全國率先印發《關于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組織制定地方建設標準。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海綿城市的地方建設標準編制工作,我們在全國率先完成,目前全省已經基本形成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研究等工作體系。
“標準編制過程中,全面參考了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法律標準,并結合安徽的實際水文、水壞境條件,突出了針對性和可實施性,最大程度保證海綿城市建設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關人士表示。以《導則》為例,明確了海綿城市規劃、設計、維護及管理過程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的內容、要求和方法。而在《工程》闡述的編制原則中,除遵循國家相關標準規范之外,充分結合安徽省城市道路、綠地廣場及建筑小區建設現狀及雨水凈化利用技術條件,進行了深化和補充。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全省海綿城市建設正在有序推進。目前,池州市作為全國首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市,已在城市水環境、園林綠地、道路交通、建筑小區以及保障體系等方面取得進展。合肥、亳州、蚌埠、滁州、蕪湖、宣城、銅陵、安慶、黃山等9個省試點城市及蕪湖縣、南陵縣、涇縣、潛山縣、全椒縣、宿松縣等6個試點項目也已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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