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下達2024年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預算,本次下達48億元,用于支持開展“十四五”期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及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及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工作安排,現下達2024年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10000013Z135060009003)預算,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0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具體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用于支持開展“十四五”期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及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請你省(自治區、直轄市)抓緊組織項目實施,加快推進項目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二、請你省(自治區、直轄市)收到資金后及時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并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4〕6號)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三、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同時,請參照中央財政做法,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